> 11月19日中智日企俱乐部---2019年第21講 総第158講《电子证据管理与用工风险的平衡与选择》開催のご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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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9日---2019年第21講 総第158講《电子证据管理与用工风险的平衡与选择》開催のご報告
2019年11月19日(周二),中智日企俱乐部2019年总第158次讲座《电子证据管理与用工风险的平衡与选择》在中智培训室成功举办。
富士胶片、美津浓、日野发动机、樱花文化用品、阿尔卑斯、艾杰飞、清水建设、玛岱、那电久寿、中村精密、斯托派克、麒麟(中国)投资、阿迪纳、旭化成、东芝电子、山善等会员企业人事及管理部负责人到场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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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开始前,中智日企俱乐部・智樱会咨询顾问邹莉对本次讲座的举办主旨做了说明。随着网络信息化的普及,除了日常生活中各种快速便捷的联络工具外,人事管理工作也越来越多地采用了无纸化管理模式,比如各种人事系统,APP,电子签服务等等。这让HR的工作变得更加高效方便,但当这些电子数据和信息需要我们作为证据进行收集和提出时,往往会在操作上碰到不少困难。怎么去证明它的真实性?怎样去将它做好保留?本次讲座将学习网络时代下电子材料管理的各种方法和技巧,帮助各位HR应对此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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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由中智日企俱乐部・智樱会特约讲师李伟老师担任主讲。
李老师在讲座开始指出了电子证据受到“歧视”。 许多公司在面对电子合同往往会望而却步,在法庭上“微信”聊天记录也常因真实性而受到质疑。老师建议大家,对于电子证据,我们要学会充分利用——通过采取相关技巧完全可以让电子证据从“管理材料”升级到“庭审证据”。例如,针对电子考勤,可以让员工定期对文字版的考勤进行签字确认以达到补充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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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李老师根据不同电子材料进行了分类指导。数码照片的证据效力较低,主要用来证明“瞬间”的事件;至于影音材料,在法庭上,除了要证明是原始文件外,还需要保证一定的清晰度;电子邮件常见的提升效力的方式有两种——公证处公证和法庭当堂演示,要注意的是,经过公证的邮件也有在庭审质证环节被推翻的可能;微信本身的证明效力不高,但通过和其他证据相互关联可以提高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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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讲座最后李老师强调针对员工在自媒体的言论,HR要小心处理。例如应对在朋友圈诋毁上司的员工,HR一定要坚守中立的立场,扮演调停者的角色——根据HR的立场,问题的法律性质也会产生改变,可能会引出不必要的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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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三个多小时的学习,会员们对电子材料相关的法律问题有了更好的认识,不少会员课后还带着工作中的实际困惑和难点与李老师进行了交流,并表示今天的讲座非常实用,对于今后的工作很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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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智日企俱乐部・智樱会将继续为提升会员企业员工综合能力举办各类讲座,用专业的知识和细致的服务为大家带去更多工作上的帮助,为会员企业的顺利发展助一臂之力。
【课程背景】
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人们的生活越来越信息化、数字化。电子证据给传统证据制度带来了很多挑战。电子证据具有一些特殊的属性,如不易固定性、依赖性、形式多样性、客观真实性以及高科技性。通过分析电子证据取证存在的风险,对电子证据收集过程中提出相应的建议和目前工作中面临的困惑,加强和提高日常工作中对电子证据取证问题的认识和重视,建立和完善电子证据取证体系, 保证今后工作的顺利开展。
【主要收益】
1、了解网络时代的劳动关系现状
2、掌握入职、考核、辞职等常涉电子材料的效力及保留技巧
3、了解日常管理中员工隐私保护的处理方法
【主要内容】
一、证据及其“三性”
二、员工关系管理常涉电子材料的效力及证据保留技巧
1、入职电子资料的效力及固定保留
2、电子考勤记录的效力及固定保留
3、工作安排时电子邮件的效力及固定保留
4、工伤管理所涉电子材料的管理
5、绩效考核电子化的材料管理
6、违纪员工处理过程中常见电子材料
7、电子辞职报告的效力及处理技巧
三、网络时代的隐私管理
1、入职获取授权
2、日常监管的注意事项
3、具体个案处理时的技巧
四、员工自媒体言论管理
五、典型案例分享,互动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