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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7日 《新<公司法>背景下企业管理人员合规义务与法律责任》開催のご報告
2024年2月27日,中智企业俱乐部总第303场会员交流会《新<公司法>背景下企业管理人员合规义务与法律责任》在上海市内成功举办。此次交流会采取线下(面授教学)与线上(网络直播)相结合的混合模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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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杰飞、日晶纤维、玛岱、日铁软件、久保田、上海协和氨基酸、阪东、日通国际物流、不二越、富士胶片、樱华、出光电子材料、艾卫艾、哈默纳科、清和、捷恩智、上海大塚食品、ADK、佳能光学设备、横河测量技术、可美技、阪急阪神国际货运等会员企业的人事负责人报名参加。常石集团、那电、卡西欧、樱花、天津津村制药、江西大唐化学、住电国际贸易、三樱、北京迪爱慈广告等来自上海、北京、广州、成都等地的会员企业通过直播进行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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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中智日企俱乐部智樱会高级客户经理陈亮对此次讲座的举办主旨进行了说明。在当今复杂多变的商业环境中,企业管理层的责任与义务日益重要。《刑法修正案(十二)》与新《公司法》将分别于2024年3月1日、7月1日生效实施。两者虽然属于不同的法律领域,但均对企业管理人员的合规义务与法律责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次讲座通过分析具体影响,探讨合规制度的设计及落实,有效防范法律风险。希望帮助大家更好地适应新的法律环境,确保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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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会由中智企业俱乐部特约讲师杨瑾煜舟律师担任主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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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杨律师首先为大家讲解了企业管理人员在新《公司法》下合规义务。本次新《公司法》修订明确了高管人员的忠实勤勉义务的内容,并将高管人员忠实勤勉义务的适用范围扩大到了实际执行公司事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除此以外,新《公司法》对自我交易(间接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进行交易的行为被纳自我贸易范围)谋取商业机会、同业竞争的限制范围进行了修订与完善。接着杨律师从企业管理人员在《刑法修正案(十二)》下的法律责任的三种不同罪责角度结合案例进行分析。最后,杨律师为会员梳理了企业管理人员合规行为的规范与管理。
经过三个多小时的交流,会员们对新《公司法》背景下企业管理人员合规义务与法律责任有了更深刻的认识。课后,不少会员还带着工作中的实际困惑与杨律师进行了交流,并纷纷表示今天的内容对于日常工作很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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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中智企业俱乐部将一如既往为会员们提供契合需求的服务内容,并用专业的知识和高质量的服务为会员企业在华的健康持续高质量发展助力。欢迎大家对我们的服务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也期待各位的继续关注和参与!